FuelEU Maritime:合规实施指南
以下为关键时间节点及船东需完成的工作:
- 2025 年船舶首次挂靠欧盟港口后的两个月内:向 DNV 等经认证核验机构提交 FuelEU 监测计划 (MP)。该计划需涵盖每艘船舶的评估内容,并列明排放监测与上报的核心细则。请注意:若更换核验机构,监测计划需重新评估。
- 每年 1 月 31 日前:向核验机构提交 FuelEU 报告。若运营主体发生变更,需在变更完成后一个月内完成分段报告核验。
- 每年 3 月 31 日前:核验机构将核验通过的 FuelEU 报告录入 FuelEU Maritime 数据库。该报告须为完整 FuelEU 年度报告。
- 每年 4 月 30 日前:在 FuelEU Maritime 数据库登记预借合规盈余、合规结余储备,并申报组建合规池意向。核验机构登记合规池组成并审核合规结余。
- 每年 6 月 30 日前:核验机构核发 FuelEU 合规文件。若产生罚款,需缴清罚款后由主管机关核发合规文件。
航运公司完整履行以上流程,即可确保符合 FuelEU Maritime 要求。
合规结余 (CB)
合规结余 (CB) 用于衡量船舶在船上所耗能源年度平均温室气体强度限值方面的达标盈余或缺口。
合规结余计算方式:先算出对应报告年度的温室气体强度目标值与船舶船上所耗能源实际温室气体强度的差值,再将该差值乘以 FuelEU 管控范围内燃料与岸电的总能耗之和。
计算公式:
企业可通过以下途径满足 FuelEU 合规要求:
- 可持续生物燃料
- 非生物可再生燃料(RFNBO,例如电制甲醇)
- 回收碳燃料 (RCF)
- 化石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
- 岸电
- 风力辅助推进装置
- 弹性合规机制(规则详见下文)
弹性机制适用规则
结余储备规则
船舶在某一报告周期产生正向合规结余,可在 THETIS 系统中将全部或部分盈余留存,用于后续报告周期。结余储备按单船独立核算,留存盈余仅可在后续年度冲抵本船的合规赤字。但往期留存的盈余可纳入调整后合规结余 (ACB) 计算,用于未来合规池的调剂。
留存盈余无有效期;若船舶运营主体发生变更,盈余随船舶转移。若当年未对盈余办理留存手续,未留存部分将直接失效,详见下图说明:

预借机制规则
若合规结余 (CB) 为负值,船舶可在 THETIS 系统申请预借下一报告年度(第 N+1 周期)的预借合规盈余 (ACS)。预借额度上限为:本报告年度(第 N 周期)温室气体强度目标值的 2% × 船舶总能耗。此外,所预借的额度需在下一年度将增加 10%。企业不得仅预借部分赤字,须全额预借赤字,或不进行任何预借。
不得连续两个报告周期申请预借,且同一报告周期内不可同时使用预借机制与合规池机制。若船舶在本报告周期未挂靠欧盟 [1] 港口,但上一周期曾预借合规盈余 (ACS),则主管成员国须在核验年度的 6 月 1 日前向该企业出具告知函。告知函中将列明船舶当初通过预借合规盈余得以暂缓缴纳的 FuelEU 罚款金额。该金额需乘以 1.1 计收预借利息,详见下图:

[1] 注释:上一报告周期存有预借合规盈余 (ACS) 的船舶,可参与合规池。
合规池规则
完成调整后合规结余 (ACB) 核算后,船舶可选择加入合规池,用以缩减、抵消合规赤字,或调配合规盈余。船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加入合规池:
- 该船舶属于 FuelEU Maritime 管控适用范围
- 该船舶在当前核验周期未使用预借合规额度机制
- 同一报告周期内,该船舶仅能加入一个温室气体强度合规结余池
- 该船舶持有最近一次核验周期核发的有效 FuelEU 合规文件
两艘及以上船舶(可分属不同企业)可组建合规池,在池内相互调剂合规结余。合规结余调剂原则:
- 入池时存在合规赤字的船舶,调剂后缺口不得扩大。
- 入池时持有合规盈余的船舶,调剂后不得出现合规赤字。
关于合规池内部的合规额度调剂:只要合规池整体合规结余为零或正数,池内部分船舶调剂完成后仍可存在合规赤字。企业也可加入所有船舶均已达标的合规池,仅用于在各船舶之间重新分配合规盈余。
合规池核验流程
企业需先在 THETIS 数据库登记组建合规池意向,列明参与船舶、合规池总合规结余分配方案及选定的核验机构。若涉及多家企业共同参与,所有参与企业均须确认合规池组建方案。确认完成后,核验机构需核查合规池相关规则执行情况,包括确保合规池整体合规结余为正、合规盈余与赤字分配符合规范等。全部法规要求均满足后,方可完成合规池核验。
合规池核验通过后,每艘船舶退出合规池时,其合规结余 (CB) 仍需单独核验。
注:前文已说明,船舶参与合规池后若最终留有合规盈余,该盈余可办理结余留存。该情形需完成两项独立核验:合规池核验、结余留存核验。
罚款相关规定:
船舶合规结余无法达到零及以上标准的,将处以罚款。若船舶需缴纳罚款,每连续一个报告周期产生罚款,罚款金额将上浮 10%。罚款标准为每吨极低硫燃料油 (VLSFO) 能量当量 2400 欧元,折合每吉焦 (GJ) 不合规能耗约 58.54 欧元。
计算公式:

FuelEU Maritime 弹性合规机制操作流程
解读弹性合规机制流程的交互式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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